近日,公司出臺了《2015年新版公司人員和物資出入管理制度》,該制度是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正與完善。值得關注的是,該制度在“物資進出管理”中對“供應商送貨經檢驗不合格,需要退貨處理”這一條進行了詳細的闡述,對退貨要求、退貨流程、退貨單編制格式均做出了具體的規定,并首次明確財務部門參與退貨處理。
《2015年新版公司人員和物資出入管理制度》與原制度相比,目標更明晰、內容更詳實,職責更明確、流程更合理。該制度的實施,是企業踐行標準化管理的目標之一,對進一步加強公司人員與物資管理、規范員工日常行為、保證公司財產安全、堵塞物資管理漏洞、避免物資流失、提高相關人員的責任心、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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